根据国家政策与集团规定,参保企业每月需独立承担缴纳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集团公司审计主管李学红于于2010年8月30日喜得贵子,取名黄家乐,幸福的当上了妈妈。
为了体现公司的福利政策和人文关怀,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指示,人力资源部积极与医保中心协调落实,最终于2010年12月31日为我司员工李学红申请到生育保险待遇费11777.41元(壹万壹仟柒佰柒拾柒元肆角壹分),并于2011年1月18日由银川市医保中心将保险费用返还至集团账户。根据汇丰集团五险缴纳相关规定,李学红同志自入司以来,工作踏实,认真负责,且符合相关规定。全部生育补助金于2011年1月27日,由战略发展中心负责送至其手中。
此次申请生育保险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体现了汇丰集团对职工权益的重视,同时也体现了汇丰集团对员工家属的关爱,公司后期会全面推广企业社会福利政策,随着集团公司三位一体顺利展开,将会有更多的福利待遇会陆续落实。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相应公司号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各项政策。